分配公平与和谐社会的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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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满春.分配公平与和谐社会的构建[J].政府法制,2006(11):1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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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满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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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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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第一次把社会建设放到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并列的突出位置,这是我们党对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2005年2月19日,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2005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又明确指出:要从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入手,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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