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老有所养 促进和谐发展—灵石县率先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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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洪.实现老有所养 促进和谐发展—灵石县率先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J].政府法制,2009(20):62-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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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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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省灵石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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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灵石县作为山西省首批实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试点,把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作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有力举措来抓。从2008年开始,灵石县积极探索适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型农保制度,走出了一条新时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新路子,走在了全省的前列。截至目前,全县105713名适龄农民中已有95776人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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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灵石县 老有所养 和谐发展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科学发展 社会和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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