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清朝官员犯错罚款免责
引用本文:王国华.清朝官员犯错罚款免责[J].政府法制,2014(14):29-29.
作者姓名:王国华
摘    要:清朝乾隆年间,官场上流行一种“议罪罚款”的制度.说白了,就是官员犯了错,罚俸一年半载,上缴“议罪银”便可免罪.罚俸开始施行时,主旨应该只是针对一些较小的过错,在尚不足以撤职降职的前提下轻轻地使用一下,让官员感到有点肉疼,以便从此更加严谨为官.但后来事情悄悄发生了变化.

关 键 词:官员  罚款  清朝  免责  乾隆年间  罚俸  官场  过错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