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官员犯错罚款免责 |
| |
引用本文: | 王国华.清朝官员犯错罚款免责[J].政府法制,2014(14):29-29. |
| |
作者姓名: | 王国华 |
| |
摘 要: | 清朝乾隆年间,官场上流行一种“议罪罚款”的制度.说白了,就是官员犯了错,罚俸一年半载,上缴“议罪银”便可免罪.罚俸开始施行时,主旨应该只是针对一些较小的过错,在尚不足以撤职降职的前提下轻轻地使用一下,让官员感到有点肉疼,以便从此更加严谨为官.但后来事情悄悄发生了变化.
|
关 键 词: | 官员 罚款 清朝 免责 乾隆年间 罚俸 官场 过错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