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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民生司法建设和谐机关——记灵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梁守义
引用本文:张钧.实践民生司法建设和谐机关——记灵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梁守义[J].政府法制,2012(5).
作者姓名:张钧
摘    要:梁守义同志于1983年参加工作,先后任山西省平遥县尔泉镇团委书记,平遥县公安局侦查员,平遥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批捕科科长、反贪局局长、副检察长、常务副检察长,2003年任昔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现任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11年5月,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对2006-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粱守义检察长名列其中,荣获“2006-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

关 键 词:人民检察院  副检察长  灵石县  和谐机关  司法建设  法制宣传教育  中共中央宣传部  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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