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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宿幼女:留给男人的法律后门?——陕西性侵害案暂定“嫖宿幼女”引发争议
摘    要:2011年年底.一则网贴在各大论坛疯狂传播,该网帖称“当地一名村长和三名镇政府干部轮奸了一名14岁的女学生”随后.陕西肖略阳县县委宣传部发布通告弥,所谓“村镇干部涉嫌轮奸少女”实为“涉嫌嫖宿幼女”。

关 键 词:陕西  性侵害  法律  男人  政府干部  村镇干部  宣传部  略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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