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治安立法5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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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新友.新中国治安立法50年[J].政府法制,20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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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新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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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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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中国先后施行过三部治安管理处罚法律--1957年制定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1986年制定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2005年制定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环视世界各国法律体系,大多数国家没有直接对应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律制度,但在我国法律体系里,治安管理处罚法律始终以其独立存在的历史地位维护着社会治安秩序,在人民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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