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证据展示的模式选择与制度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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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京平,王兆峰,赵坤辉.我国刑事证据展示的模式选择与制度建构[J].人民检察,20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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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京平 王兆峰 赵坤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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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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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事证据展示制度作为一项全新的刑事诉讼制度,在其模式选择中,应将法官纳入这一制度框架之内,其时间应在诉前,宜采取二次展示的方式并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另外,刑事证据展示制度应包含确立宗旨、原则、展示主体、展示内容、展示时间、地点、展示程序、法律责任等一系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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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证据展示 模式 制度 检控方 辩护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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