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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客体与主观罪过的性质──以渎职罪为范例的分析(上)
引用本文:倪培兴.犯罪客体与主观罪过的性质──以渎职罪为范例的分析(上)[J].人民检察,2001(7).
作者姓名:倪培兴
作者单位: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
摘    要:作为应用刑法学范畴的犯罪客体的规范内容,应当界定为刑法所保障的而被犯罪行为所故意违犯的法规范或法的关系。违法性意识不仅构成犯罪故意的规范内容,也是犯罪过失的必备要素。故意犯罪的违法构成可以表述为:行为故意违反A法──A法法益被侵害。过失犯罪的违法构成式则为:行为故意或直接违反A法──导致过失或间接违反X法──结果严重侵害X法法益。

关 键 词:犯罪客体  危害结果  违法故意  主观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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