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走私、非法买卖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理解与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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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国庆,韩耀元,卢宇蓉.《关于办理走私、非法买卖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理解与适用[J].人民检察,2012(15):2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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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国庆 韩耀元 卢宇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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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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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2年6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出台了《关于办理走私、非法买卖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根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结合司法实践,对走私、非法买卖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作出了规定。为便于深入理解和掌握《意见》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一、制定《意见》的背景及过程"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是指含有麻黄碱类物质和其他药物成分的药品复方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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