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如何服务大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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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韩大元,卓泽渊,谢鹏程,徐建波,王金贵,孟澍菲.检察机关如何服务大局[J].人民检察,20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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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大元 卓泽渊 谢鹏程 徐建波 王金贵 孟澍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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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共中央党校;高检院检察理论研究所;人民检察杂志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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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9年,是不同寻常的一年。面对全球经济金融危机带来的挑战,为了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党中央、国务院果断决策,提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战略任务。2008年12月19日,曹建明检察长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指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是2009年全党全国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也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首要任务。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的意见》,一些地方检察机关对此进行了积极探索。为了更好地理解、贯彻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促进检察机关服务大局任务的顺利完成,本刊于1月22日邀请专家学者,围绕"检察机关如何服务大局"的主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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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检察机关 首要任务 检察工作 法治理念 法律监督机关 最高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 服务 社会主义 司法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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