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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案讯问”是杜绝错捕案件的有效途径——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检察院的探索与实践
引用本文:楼笑明,陈凯,金剑顺.“每案讯问”是杜绝错捕案件的有效途径——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检察院的探索与实践[J].人民检察,2005(24).
作者姓名:楼笑明  陈凯  金剑顺
作者单位: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检察院
摘    要:我院的每案讯问制度缘起于1995年4月。当时义乌市公安局提请批捕一名朱姓盗窃犯罪嫌疑人,承办人在审查案卷时发现这名犯罪嫌疑人有翻供现象,但是经过包括销赃人指证在内的其他证据证实,可以认定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便作出批捕决定。孰料等案件移送到公诉科审查起诉第一次讯问时,犯罪嫌疑人再次翻供,并提供了证明自己不在现场的证人。接着,销赃者也承认赃物是从另一个人那里买的。经过核查,情况属实。这个案件在我院引起了震动,因为审查批捕环节没有讯问犯罪嫌疑人,没能及时发现其中存在的诱供等情况。通过反思该案,院领导和干警们深刻认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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