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绑架致使被绑架人死亡之法律适用
引用本文:付立庆.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绑架致使被绑架人死亡之法律适用[J].人民检察,2007(9).
作者姓名:付立庆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讲师、法学博士
摘    要:一、问题的提出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绑架“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而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中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中不包括绑架罪并且该款采用了封闭式的表述方式。那么,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行为人,其绑架并且“致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