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引用本文:程合红.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J].人民检察,1997(3).
作者姓名:程合红
摘    要:案情简介:被告人王某原系共冶炼厂(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在代表本厂向李某发送价值3万余元的货物后,私下与李某约定,用该批货物抵偿王某个人欠李某的债务。同时,王某自己出具了一张该3万余元货款由第三者甲企业负责偿还的“证明条”,交本厂财务科入帐。后查实,虽然甲企业与王某之间存在经济关系,但王某打“证明条”事先并未征得甲企业同意,事后也未经其追认。冶炼厂在长期不见货款到位的情况下,按“证明条”向甲企业追索,被甲企业以与冶炼厂不存在经济关系为由拒绝。冶炼厂只得向李某索要货款,李某称:他已经和王某谈好用这批…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