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技术成果可以成为盗窃罪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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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果,杨正根.论技术成果可以成为盗窃罪对象[J].人民检察,19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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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果 杨正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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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国人民大学刑法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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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论技术成果可以成为盗窃罪对象李果,杨正根盗窃罪的犯罪对象,是指盗窃罪所侵犯的客体──公私财产所有权的表现形式,即公私财物,又称公私财产。我国刑法明确规定,盗窃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主要包括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和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也包括多种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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