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一体化:完善检察机关组织结构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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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建伟.检察一体化:完善检察机关组织结构刍议[J].人民检察,199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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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建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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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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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检察一体化原则的基本含义是,各级检察机关基于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构成有机统一整体,检察官在上命下从的关系中根据上级检察官的指示、命令执行职务。完善检察机关的组织结构,应以此作为组织原则,立足于强化检察机关的领导体制,解决好检察机关独立性的外部保障和检察官职务的外部保障问题。在内部机制的完善上,应赋予上级检察机关对下级检察机关负责人任命的审查权和否决权,完善上级检察机关和上级检察官对下级检察官的奖励、惩戒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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