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民事再审程序的法律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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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鹏飞.对民事再审程序的法律思考[J].人民检察,200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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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鹏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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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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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确定的三种发动再审的程序中,人民法院依职权自行发动的程序不符合审诉分离原则;人民检察院的抗诉监督在有限的立法空间发挥了其应有的积极作用。建议废止法院依职权发动再审的程序,以检察机关接受当事人申诉提出抗诉作为引发再审的惟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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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事再审程序 抗诉监督 再审权 程序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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