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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民事再审程序的法律思考
引用本文:李鹏飞.对民事再审程序的法律思考[J].人民检察,2003(11).
作者姓名:李鹏飞
作者单位: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摘    要: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确定的三种发动再审的程序中,人民法院依职权自行发动的程序不符合审诉分离原则;人民检察院的抗诉监督在有限的立法空间发挥了其应有的积极作用。建议废止法院依职权发动再审的程序,以检察机关接受当事人申诉提出抗诉作为引发再审的惟一程序

关 键 词:民事再审程序  抗诉监督  再审权  程序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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