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强化确保未羁押犯罪嫌疑人在案的具体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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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熊皓.应强化确保未羁押犯罪嫌疑人在案的具体措施[J].人民检察,20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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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熊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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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市大足县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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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司法实践中,一些公安机关对已被批准逮捕的个别案件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采取取保候审后,没有按有关规定通知检察机关,造成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在案。此外,一些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中的个别案件,因未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适当的强制措施,也导致犯罪嫌疑人不在案,检察机关因此而无法受理案件或者受理后又不得不中止诉讼,从而影响诉讼的顺利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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