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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一罪法院能否改判两罪
引用本文:张建升,宋英辉,徐鹤喃,韩耀元,尹铮.起诉一罪法院能否改判两罪[J].人民检察,2005(20).
作者姓名:张建升  宋英辉  徐鹤喃  韩耀元  尹铮
作者单位:《人民检察》编辑部,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检察官学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副主任,教授,教授,处长
摘    要:在主流的司法观念中,刑事诉讼的终极目的在于发现案件事实真相,不枉不纵,有错必纠。由此,一些人认为,为了实现实体正义,法院发现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有误”,应当在判决中予以变更;也有人认为,法院判决不能脱离检察机关的指控罪名。那么,法院在审判中究竟是否有权改变起诉罪名?本刊结合具体案例,邀请专家作一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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