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主证复核保证批捕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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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明志,孟宪成.坚持主证复核保证批捕质量[J].人民检察,19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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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明志 孟宪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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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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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几年来,我院审查批捕部门坚持以完善“主证复核”等各项制度为立足点,紧紧围绕“以我为主,促进侦查,保证起诉”的批捕工作要求,严格把好案件定性关和事实证据关,自1997年以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449件693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83件576人,不批准逮捕101人,追捕11人,所办案件经省、市院和县人大组织的多次复查均未发现错、漏。具体做法如下:一、讯问犯罪嫌疑人,做到“一个必须”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审查批捕的一项基本工作,也是实行主证复核制度的一个重要环节。由于犯罪嫌疑人是案件的当事人,对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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