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跨区域公益诉讼检察协作 助推生态治理能力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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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玉瑞,金玉香,张莉.加强跨区域公益诉讼检察协作 助推生态治理能力提升[J].人民检察,2023(19):3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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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玉瑞 金玉香 张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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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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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跨区域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是综合运用行政、检察和社会等多元化治理手段完善环境管理保护体系、提升生态治理能力的创新举措,但当前该协作机制的运行仍面临诸多困境,亟须重视解决。一、跨区域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运行现状2020年7月,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检察院与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检察院签订《红古·民和跨区域检察协作框架协议》,基于框架协议,两院相关部门建立了公益诉讼和行政检察工作跨区域协作机制,就红古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湟水河流域公益诉讼线索分别认领,针对湟水河河道双氰胺厂废弃厂区段中掉落的建筑垃圾等长期占用河道问题,两院联合制发检察建议,敦促相关部门积极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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