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另案处理”要有结果
引用本文:李长胜.“另案处理”要有结果[J].人民检察,2000(6).
作者姓名:李长胜
作者单位:河北省曲周县人民检察院
摘    要:司法实践中 ,批捕部门办案人员在审查案卷时 ,时常会看到“另案处理”一词 ,但从案卷中却无法找到另案处理的犯罪嫌疑人的拘留证、讯问笔录及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决定书 ,案卷中也没有必要的解释。侦查机关究竟是如何另案处理的 ,检察机关无从知晓。细究起来 ,不少另案处理的案件 ,或是以罚代刑作了罚款处理 ,或是因人情、关系而不了了之 ,导致了漏捕、漏诉、漏判或者罚不当罪 ,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笔者认为 ,检察机关对“另案处理”的情况应跟踪检察 ,以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具体应从以下几方面改进 :一是“另案处理”的情况在案卷…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