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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犯刑罚执行与检察监督
引用本文:周伟.未成年犯刑罚执行与检察监督[J].人民检察,2006(5).
作者姓名:周伟
作者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 副厅长
摘    要:我国刑法理论中所说的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所实施的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并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在我国13亿人口中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有3亿多。他们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对未成年人进行保护和犯罪预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然而,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却呈上升趋势,出现团伙化、暴力化、手段成人化、低龄化等新特点,并成为与贩卖毒品、环境污染相并提的“世界三大公害”之一。本文以未成年犯刑罚执行与检察监督为视角,对通过刑罚和非刑罚方法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犯,保障其合法权利,达到预防、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目的作些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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