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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邓小平关于国家权力监督制约思想(上)
引用本文:刘佑生.论邓小平关于国家权力监督制约思想(上)[J].人民检察,1995(2).
作者姓名:刘佑生
作者单位:中国检察报社
摘    要:马克思主义在对资产阶级分权制衡学说进行扬弃的基础上,创立了无产阶级国家权力监督制约理论。邓小平同志继承和发展了这一理论,提出了一套适应中国国情的国家权力监督思想。其特色在于:1、强调把党纪监督、政纪监督、群众监督和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结合起来,形成合力;2、反腐败要从高级干部抓起,从重点部门抓起,使权力监督达到惩一儆百的效果;3、群众监督要与专门机关的监督结合起来;4、权力监督制约要靠法制。在权力制约中,法律监督因其以法制制约权力的特点,在保障国家权力的正常运行上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其与纪检、行政监督各有不同的监督层次,在不同的监督领域发挥不同作用。同时,在监督权的性质、监督权的实现手段、监督的后果及监督的指向等四个方面有显著区别。当前,要遏制权力腐败的蔓延,关键是进一步健全法制,强化法律监督,从严从重惩处犯罪,并结合办案,预防职务犯罪。本文系作者在中纪委、监察部于去年12月召开的邓小平新时期党风廉政思想研讨会上发表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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