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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辖外深海遗传资源的归属与利用——兼析以知识产权为基础的惠益分享制度
引用本文:刘惠荣,纪晓昕.国家管辖外深海遗传资源的归属与利用——兼析以知识产权为基础的惠益分享制度[J].法学论坛,2009(4).
作者姓名:刘惠荣  纪晓昕
作者单位: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
基金项目:中国海洋大学文科发展基金项目“国家管辖范围外的海洋生物多样性的法律问题研究”(H07ZD01)阶段性成果之一
摘    要:深海是地球表面遗传资源最为丰富的区域,国家管辖范围外深海遗传资源的归属和利用在国际法的角度目前没有明确规定,各国从各自利益出发对其提出了不同的主张。国家管辖外深海遗传资源应当是继国际海底区域之后人类又一共同继承的遗产,我国应当从现实出发,积极推动以国际海底管理局为主导,以知识产权为基础的惠益分享模式的建立,维护发展中国家在新一轮海洋资源争夺战中的利益。

关 键 词:遗传资源  惠益分享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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