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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立法规定的反思
引用本文:田宏杰,王立君.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立法规定的反思[J].法学论坛,2003,18(5):66-69.
作者姓名:田宏杰  王立君
作者单位:1.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系,北京,100038
2. 中国人民大学,北京,100872
摘    要:对于我国现行《刑法》第 3 1 8条 (即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第 1款的部分规定 ,笔者认为在罪数形态方面值得商榷 ,建议立法机关今后在立法修正时予以关注 ,以确保罪责相适应原则的贯彻 ,使我国刑法典的内部逻辑结构更趋科学合理。

关 键 词:罪数  立法规定  反思
文章编号:1009-8003(2003)05-0066-04
修稿时间:2003年7月30日

On the reconsideration of the legislation of crime of organizing other persons to secretly ross the order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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