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规制中的执法权冲突及其解决路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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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宋亚辉.市场规制中的执法权冲突及其解决路径[J].法律科学,2012(4):112-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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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亚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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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东南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1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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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10YJA820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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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清晰的执法权配置是提高市场规制质量的首要条件。在我国竞争法实施过程中,频繁发生的执法权冲突现象严重影响着市场规制的质量。如何解决执法权冲突,是一个兼具理论和实践意义的课题。从程序主义视角,国务院相关部委和最高人民法院都难以从根本上解决这一)中突,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其授权立法机构才是最合适的裁决者。从实体主义视角,构建公权力的横向配置理论才是解决执法权冲突的根本。该理论认为,执法权应当配置给能以最低的管理成本完成管理目标的主体。影响管理成本的核心要素包括规制机构的重置成本、信息获取成本、管制俘获和多元执法机构的协调成本,这些要素所组成的成本衡量体系是配置执法权的一个基本分析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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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市场规制 执法权 冲突 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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