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权与规制:我国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制度之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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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魏虹.赋权与规制:我国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制度之构建[J].法律科学,2011(6):163-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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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魏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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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陕西西安71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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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撤回起诉虽然不是刑事诉讼的一个必经程序,但它确是一种诉讼的过滤机制和补救措施,也是终止诉讼的特殊方式。现代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在立法上规定了撤回起诉制度。我国刑事诉讼法再修改时,应当在立法上明确赋予检察机关撤回起诉的权力,并构建出具有我国特色的撤回起诉制度,使检察机关名正言顺地行使撤回起诉权,并保障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制度公正、规范、统一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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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检察机关 撤回起诉 赋权 规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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