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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正确理解刑法第十四条第二款中的“其它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罪”
引用本文:董皞.怎样正确理解刑法第十四条第二款中的“其它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罪”[J].法律科学,1983(1).
作者姓名:董皞
摘    要:我国刑法第十四条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六岁的人,犯杀人、重伤、抢劫,放火、惯窃罪或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就本款“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罪”的理解往往发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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