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过程中历史、传统和社会学方法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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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本杰明·N·卡多佐,苏力.司法过程中历史、传统和社会学方法的作用[J].中外法学,1997(6):121-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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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本杰明·N·卡多佐 苏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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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大学法律学系 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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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在司法过程中】哲学的方法与从其他方法中找到其市场的另一些倾向会发生竞争。这些其他方法中之一就是历史的方法,或进化的方法。一个原则会自身扩展直到其逻辑极限,这种倾向也许会为另一种倾向所抵销,这就是,一个原则本身的历史限度会限定其自身。我并不是说这时候两种方法就总是对立的。将它们视为完全不同,这样的分类无疑会受到指责,它所涉及的界线和区分原则有一定的重合。非常经常的情况是,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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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普通法 法官 制定法 公共政策 社会学方法 司法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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