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民意在刑事司法中的解构
引用本文:孙万怀.论民意在刑事司法中的解构[J].中外法学,2011,0(1):143-160.
作者姓名:孙万怀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基金项目: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刑法与刑事政策关系”(课题编号:09SFB202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上海市刑法学重点学科(学科编号:s30901)资助
摘    要:司法审判中对于民意的重视已经提高到了司法政策的层面,并且在实践中逐步被推广,进而成为一项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从逻辑角度来说,在司法领域中往往是一种涉案民意或者说涉诉民意,其形成的出发点往往是自我情感,是民众"义务警员"倾向所折射出的对刑罚的高度关注。刑事司法的不可妥协性决定了民意在其中没有作用的空间,刑事案件的专业化特征则决定了民意的虚妄,在刑罚权不能让渡给被害人的情形下,让渡给民意是无法想象的。如果允许刑事司法向民意妥协,看起来似乎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实际上是以牺牲整个法律正义为代价,是以牺牲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为代价,其最终的结果是法律可以被任意解释。在民意一元化和法官缺少能动性的情形之下,权力或缺少克制,或以民意为外衣,司法常常表现为对一元化民意的屈从。敢于和民意对抗有时是最为可贵的品质。

关 键 词:解构  民意  刑事司法  权力

On Deconstruction of Public Opinion in Criminal Justice
Authors:Sun Wanhuai
Abstract: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点击此处可从《中外法学》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点击此处可从《中外法学》下载免费的PDF全文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