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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宪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历史建构
引用本文:韩大元,姜秉曦.中国宪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历史建构[J].中外法学,2023(4):865-885.
作者姓名:韩大元  姜秉曦
作者单位: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 南京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宪法学文献整理与研究”(项目编号:17ZDA12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历史主义是构建、识别、塑造宪法学知识的体系性、自主性与中国性的重要途径。中国宪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建构端赖于宪法学研究的历史转向。通过对百年来宪法学文献的全面梳理,可以发现中国宪法学沿着知识发生学的演进脉络,逐渐形成了以学术体系、学科体系与话语体系为主干的知识框架。其中,学术体系是知识体系的核心,包括以“宪法”为起点的概念体系,以“立宪主义”为内核的原理体系和以“解释学”为根基的方法体系。学科体系是知识体系的根本依托,由中国宪法学等传统学科,部门宪法学等法学内部交叉学科,以及科技宪法等新兴交叉学科共同构成。话语体系则代表了知识体系的价值凝练与传播,已基本形成了以社会主义为内核的价值共识,但在国际话语权方面尚显薄弱。随着中国宪法学自主知识框架的基本形成,如何在此基础上扎实推进宪法学基础理论研究,积累中国自主的宪法学知识将成为未来宪法学研究的重要课题。

关 键 词:历史主义  宪法学  知识体系  自主性  主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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