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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刑法增设“妨害国交罪”
引用本文:余学斌.建议刑法增设“妨害国交罪”[J].中外法学,1990(6):74-75.
作者姓名:余学斌
摘    要:<正> 据统计,我国已与130多个国家正式建立外交关系。作为一个开放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刑法,建议增设妨害国交罪。早在六十代制定的《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及1969年签定的《联合国特别使团公约》和1975年的《维也纳关于国家在其对国际组织关系上的代表公约》中,都规定接受国对派遣国的外交人员、大使管、领事管、特别使团和有关国际组织等的保护。1973年在纽约开放签字的《关下防止和惩处侵

关 键 词:建立外交关系  妨害  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  交往关系  行为  刑法分则  社会主义国家  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  国际组织  国际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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