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继承权公证能受理吗? |
| |
引用本文: | 张凯玲.这个继承权公证能受理吗?[J].中国公证,2008(1):49-50. |
| |
作者姓名: | 张凯玲 |
| |
作者单位: | 河南省郑州市绿城公证处 |
| |
摘 要: | 案情介绍:A(男方)和B(女方)为夫妻且均已死亡,他们生前在郑州市遗留有一处房产。A和B生前均无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也未立过遗赠或遗嘱;A和B各自的父母均先于他们死亡;A和B没有生育任何子女,但他们曾于上世纪60年代收养了A的哥哥家的一个孙子C(C当时年龄约为1岁).并办理了户口登记,
|
关 键 词: | 共同生活 户口登记 年龄 子女 生育 父母 遗嘱 遗赠 房产 郑州市 死亡 夫妻 案情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