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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继承权公证能受理吗?
引用本文:张凯玲.这个继承权公证能受理吗?[J].中国公证,2008(1):49-50.
作者姓名:张凯玲
作者单位:河南省郑州市绿城公证处
摘    要:案情介绍:A(男方)和B(女方)为夫妻且均已死亡,他们生前在郑州市遗留有一处房产。A和B生前均无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也未立过遗赠或遗嘱;A和B各自的父母均先于他们死亡;A和B没有生育任何子女,但他们曾于上世纪60年代收养了A的哥哥家的一个孙子C(C当时年龄约为1岁).并办理了户口登记,

关 键 词:共同生活  户口登记  年龄  子女  生育  父母  遗嘱  遗赠  房产  郑州市  死亡  夫妻  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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