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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子病历公证若干问题的思考
引用本文:杨琳.关于电子病历公证若干问题的思考[J].中国公证,2012(12):55-56.
作者姓名:杨琳
作者单位:江苏省南京市石城公证处
摘    要:2010年10月14日卫生部发布《电子病历试点工作方案》,决定在北京等22个省区市的部分区域和医院开展电子病历试点工作。试点方案指出:按照统筹兼顾东、中、西部地区分布的原则.以及当地医院前期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选定北京、河北、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等22个省市作为试点省份.并指定29家医院和3个区域作为卫生部电子病历试点单位和试点区域.鼓励有条件的省份推荐1至2家符合条件的县级医院参加试点.这是卫生部推进我国医疗行业信息化的一项重大举措.必将得到医患双方的支持.

关 键 词:电子病历  医院信息化  试点方案  公证  2010年  行业信息化  卫生部  统筹兼顾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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