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在诚信的列车上(之十二)——公证应构筑自己的诚信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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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晓红.公证在诚信的列车上(之十二)——公证应构筑自己的诚信体系[J].中国公证,2004(12):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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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晓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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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济南市历下区司法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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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之一,也是市场经济的灵魂和基本原则.公证作为一种国家证明制度,是国家信誉和公共权威在证明活动中的有效载体,公证的信用代表着国家的信用,是信用的最高形式之一.公证部门要发挥在国家信用体系中的作用,必须首先加强自身的诚信建设,进一步提高自身信用,努力构筑以公证立法为基础,以加强队伍建设和质量管理为措施,以公证风险责任赔偿为保障的公证诚信体系,从而推动公证体制改革,促进公证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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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诚信体系 部门 信誉 国家信用体系 诚信建设 市场经济 制度 公证 代表 公共权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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