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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能否对丈夫的婚外情做证据保全
引用本文:王晶雨.妻子能否对丈夫的婚外情做证据保全[J].中国公证,2003(1):49-49.
作者姓名:王晶雨
作者单位: 
摘    要:2001年7月6日,尹某手持丈夫的手机来到公证处,申请办理证据保全公证。尹某称:手机上三条短消息是丈夫的情人发送的,内容相当亲呢。此前尹某即怀疑丈夫有外遇,但屡次追问,其丈夫皆矢口否认,今日尹某偶然翻看其丈夫手机,发现了该三条短消息,认为这是个重要证据。

关 键 词:妻子  丈夫  婚外情  证据保全公证  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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