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证前调解是公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新思路
引用本文:李长兴.证前调解是公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新思路[J].中国公证,2014(2):29-29.
作者姓名:李长兴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尔滨公证处
摘    要:正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视野下,我们应当重新审视公证预防纠纷、化解矛盾职能作用的发挥路径。我认为,找准公证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的切入点至关重要,我有些不太成熟的想法,即完善证前调解机制是公证机构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重点。在公证实践中建立、运行证前调解机制,必须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第一,进行证前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必须坚持当事人自愿原则。第二.要确定可调解的矛盾纠纷的范围。笔

关 键 词:公证工作  调解机制  自愿原则  预防纠纷  治理能力  法定继承人  赡养义务  业务考核  调解行为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