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定式公证书格式的总结与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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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雷峻岭.对新定式公证书格式的总结与思考[J].中国公证,2014(2):4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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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雷峻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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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省广州公证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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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根据司法部印发的《关于推行新的定式公证书格式的通知》,新的定式公证书格式于2011年10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使用。新的定式公证书格式的施行与使用是公证界的一件大事,对公证员的执业活动产生了重大影响。固定格式有其自身优势.特别是发往域外、港澳台使用的公证书,使用固定式是非常合适的。这次新定式公证书格式公布之前,公证员草拟固定证词一直参考使用1992年的《公证书格式》。但时代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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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证程序 公证事项 执业活动 公证行业 离婚公证 固定式 公证文书 婚姻状况 民政部门登记 证据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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