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关于房改房的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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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策良.一件关于房改房的案例[J].中国公证,2007(8):48-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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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策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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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省株洲市公证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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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将于2007年10月1日实施,该立法在不动产方面作出了重大突破。《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己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相关规定的出台,使得实务中现行做法在一定程度上与法律发生冲突。笔者针对争议所在提出自己一家之言,以期抛砖引玉,引起行业广泛讨论,推动行业指导性意见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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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房改房 不动产物权 案例 不动产登记簿 法律规定 《物权法》 指导性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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