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驾护航——一件处分未成年人房产的公证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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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蒋轲.公证,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驾护航——一件处分未成年人房产的公证案例[J].中国公证,2007(10):4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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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蒋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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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青岛市四方区公证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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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7年5月中旬,一名当事人向山东省青岛市四方区公证处申请办理一件涉及处分未成年人所有的房产的公证事项。她向公证员讲述了办理这件公证事项的原因:该公证当事人A的丈夫于2007年去世.遗留房产一处由其独生子B和A共同继承,各占百分之五十的份额,母子二人现居住在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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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公证事项 房产 处分 案例 山东省青岛市 共同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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