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法制保障若干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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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法制保障课题组,游劝荣.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法制保障若干问题研究[J].海峡法学,2012,14(2):99-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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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法制保障课题组 游劝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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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福建省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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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的实施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海峡两岸以及实验区与内地其他地方的复杂法律关系,涉及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的重大法律问题,因而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法制保障的理论支持、制度平台和规范体系须臾不可或缺.要通过中央立法、地方立法以及两岸共同立法等多种途径为规划的实施提供法制保障.立法应当积极吸收、借鉴台湾地区的民商事法律制度,努力为台湾同胞参与社会管理创造法制条件,为台胞“第二生活圈”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并建立健全专业化的涉台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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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平潭综合实验区 发展规划 法制需求 制度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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