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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与我国环境法律责任立法的完善
引用本文:徐以祥,刘海波.生态文明与我国环境法律责任立法的完善[J].法学杂志,2014(7).
作者姓名:徐以祥  刘海波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山东省荣成市人民检察院;
基金项目:中国博士后基金项目“环境群体性事件预防法律制度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生态文明建设对环境立法提出了新的标准和要求,需要我们从生态文明的角度重新审视和评估我国的环境立法。环境法律责任立法是环境立法最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从生态文明的角度来看,我国的环境法律责任立法面临着环境法律责任主体范围过于狭窄、环境违法成本过低等突出问题。未来的环境法律责任立法,一方面要扩张环境法律责任的责任主体,另一方面要通过责任强度的提高来提高环境违法成本。

关 键 词:生态文明  环境法律责任  违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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