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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法修正案对刑法第168条的修正
引用本文:侯国云.论刑法修正案对刑法第168条的修正[J].法学杂志,2003,24(2):12-14.
作者姓名:侯国云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摘    要:修正后的刑法第 16 8条 ,扩大了犯罪主体的范围 ,改变了犯罪行为和犯罪结果 ,并且加重了法定刑。这对于保护国有资产 ,完善刑事立法 ,都有重大意义。但修正后的刑法第16 8条仍然存在着主体过于扩大、犯罪行为规定得不严谨、罪状规定得不全面、语言稍显累赘等缺陷。

关 键 词:刑法  修正案  注意问题  立法缺陷

An Amendment to No.168 in the Criminal Law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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