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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救济的途径
引用本文:姜明安.我国行政救济的途径[J].法学杂志,1989(1).
作者姓名:姜明安
作者单位: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
摘    要:我们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常常要同行政机关打交道。比如孩子出生了,要到行政机关(公安派出所)去登记:小伙子和姑娘结婚,要去管登记的行政机关(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领结婚证:个体户开商店或合营乃至国营企业开业,要到行政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去领取营业执照;商店或企业赚了钱,要到行政机关(税务机关)去纳税:出国旅游,要到行政机关(公安机关)去办理护照;从国外回国,要接受行政机关(海关)检查;违反了交通规则、治安管理规则、食品卫生管理规则等,要接受相应行政机关的处罚(从警告、罚款直至拘留、劳教),等等。我们在不断地同行政机关打交道中,有时会感觉受到了委屈,有时会感觉受到了不公平对待。然而,这种行政状到哪里去告呢?怎样告法呢?告了如问题解决不了怎么办呢?我们在下面来和大家讨论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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