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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第三人利益合同法律关系之变动
引用本文:吴文嫔.论第三人利益合同法律关系之变动[J].法学杂志,2008(6).
作者姓名:吴文嫔
作者单位:北京交通大学,北京,100044
摘    要:合同当事人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第三人利益约款,除非符合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保留变更、撤销权的情形,或是经过第三人的同意。但法定的变更、撤销无须经过第三人的同意。在以下情形,允诺人和受诺人可解除第三人利益合同:(1)受诺人违约。(2)第三人受领迟延或拒绝受领。(3)允诺人违约。

关 键 词:第三人利益合同  利益第三人约款  合同解除

On The Legal Relationship Change In Contract For The Third Party's Benefits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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