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续权:艺术家的福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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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今,孙伶俐.追续权:艺术家的福利[J].法学杂志,2013,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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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今 孙伶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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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 北京100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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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追续权是一项平衡艺术家与艺术品经营商之间经济收益分配的著作权法律制度.1920年,法国最早确立了追续权制度,后有五十多个国家引入该制度,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草案中增设了有关追续权的规定.追续权是艺术作品的作者从艺术品转售中获得收益的权利,是著作权中的报酬请求权,追续权的行使以获得销售信息为前提,并依赖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追续权如能得到著作权法的确认,还须制定具体的可操作的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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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追续权 艺术作品 报酬请求权 |
The Right of Pursuit:the Artists' Welfa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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