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形势下挪用公款罪的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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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曾岫萍.对新形势下挪用公款罪的分析[J].法学杂志,199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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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曾岫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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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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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对北京市各级检察机关受理挪用公款案件的调查分析,近年来挪用公款案件出现了一些与以往大不相同的新特点:(1)挪用公款案件数量增长较快;(2)挪用公款犯罪由个人单独作案发展到内外勾结甚至团伙作案。(3)犯罪数额大,给国家和集体造成损失严重。如中国银行总行营业二处汇入科业务经办员罗玉海利用解汇业务的便利,先后18次挪用公款125.6万余美元,给自称是台湾首富王永庆的“养女”郑某等人使用。此款中有48万美元没能收回,致使国家蒙受巨大经济损失。(4)挪用公款犯罪手段越来越露骨。一是铤而走险,“卷包”潜逃;二是公然截留巨额贷款挪作他用;三是利用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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