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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盗窃、买卖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的探讨
引用本文:张建田,张悦.伪造、盗窃、买卖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的探讨[J].法学杂志,2012,33(12).
作者姓名:张建田  张悦
作者单位:1. 中国政法大学,北京,100088
2. 河北边防总队沧州边防支队,河北沧州,061000
摘    要:近些年来,伪造、盗窃、买卖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的情况不断增多,严重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损害了军队形象和声誉,妨害了部队战备、训练等工作的正常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将伪造、盗窃、买卖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正式入刑,这是我国刑事立法的重要完善,也是维护国防利益的重要举措。本文在界定了伪造、盗窃、买卖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概念的基础上,简要梳理了此类犯罪的立法沿革、概况,按照刑法理论分别从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对本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进行了论述,探讨了此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政策界限,并对处罚进行了简要分析。

关 键 词:武装部队专用标志  犯罪构成  司法认定

Research on Crime of Fabricating, Stealing, Trading Special Signs of the Armed Forces
Abstract:
Keywords:special signs of the armed forces constitution of crime judicial iden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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