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刑法上的被害人共同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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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江溯.英美刑法上的被害人共同责任[J].北方法学,2012(6):95-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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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江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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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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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认定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英美刑法传统上坚持"不得谴责被害人"的原则,但这一原则不符合被害人学的原理,而且,在英美刑法中,实际上在诸多方面例如被害人同意、自我防卫与挑衅行为中均承认了被害人的共同责任。承认被害人的共同责任,具有合理的规范性基础。根据权利的限定性原理,被害人共同责任可区分为自愿的权利减少型和非自愿的权利减少型,在此基础上考虑行为人与被害人在具体案件中相关权利的重要性程度、比较因果关系与比较罪责等因素,从而为被害人共同责任的适用提供了具体的判断标准。英美刑法的被害人共同责任原理对我国司法实践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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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不得谴责被害人 被害人共同责任 自愿的权利减少 非自愿的权利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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