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的行为如何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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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崔昆兰.刘某的行为如何定性[J].法律与监督,2009(10):37-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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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崔昆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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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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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8年2月22日,刘某与其前妻秦某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儿子由女方抚养;其共同财产归女方及儿子所有,即住房一套及室内家具家电”。2008年12月26日,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书》认定:刘某应在2009年2月28日前,将房屋所有权变更为秦某和儿子刘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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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为 民事调解书 所有权变更 协议离婚 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 儿子 女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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